一、网站建设成本构成
1, 域名费用
域名是网站的灵魂,一个简洁、易记的域名对企业品牌形象非常重要。丹东,域名(如.com、.cn)的价格大约50元至100元,年续费费用也此范围内。
2, 网站空间费用
网站空间是存储网站文件和数据的地方。丹东,虚拟主机(VPS)的价格大约100元至500元/年,云主机价格则高,1000元至5000元/年。
3, 网站设计费用
网站设计页面布局、色彩搭配、字体选择。丹东,专业网站设计公司或设计师的收费标准1000元至5000元/页,大型企业或高端品牌网站的设计费用高。
4, 网站开发费用
网站开发前端开发、后端开发、数据库设计。丹东,网站开发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大型企业或定制化需求较高的网站开发费用高。
5, 网站优化费用
网站优化搜索引擎优化(SEO)、关键词优化、内容优化。丹东,网站优化费用1000元至5000元/月,具体费用根据优化效果和关键词竞争程度。
二、丹东品牌网站建设成本
成本构成,我们大致估算丹东品牌网站建设的费用如下
1, 域名费用50元至100元/年
2, 网站空间费用100元至500元/年
3, 网站设计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
4, 网站开发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
5, 网站优化费用1000元至5000元/月
丹东品牌网站建设的总成本大约5000元至30000元,具体费用根据企业规模、需求、服务商。
三、如何降低网站建设成本
1, 知道需求,合理规划
网站建设前,企业应知道自身需求,合理规划网站功能、页面数量,避免盲目追求高端配置,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2, 选择合适的服务商
丹东,有许多专业网站建设公司和服务商,企业应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商,避免高价低质的陷阱。
3, 自主开发,降低人力成本
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选择自主开发网站,降低人力成本。
4, 注意网站优化,提高投资回报率
网站建设完成后,企业应注意网站优化,提高网站搜索引擎中的排名,从而吸引多潜客户,提高投资回报率。
丹东品牌网站建设成本并非高不攀,企业只需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服务商,即预算范围内打造出高效的网络名片。互联网时代,拥有一个优质的品牌网站,再将为企业带来无尽的商机。
、征地动迁补偿原则�
1�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知道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林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铁路、军事、林地)的预审、报批、征地、占补平衡造地、施工期间服务、补充扩大征地、办理土地用证以及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本方案所定标准,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项工作。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动迁投资范围内细化补偿标准,合理调剂用资金。�
5�凡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减免。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电信、铁路、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构造物的动迁,按成本价给予适当补偿。�
6�因工程扩大征地以及动迁增加的费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的不预见费中列支。增加的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核定。�
7�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众上访责任。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现象。�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征地、动迁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
二、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及征地工作程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统筹调剂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再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特殊外,省国土资源厅媒体向社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所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用进行监督。�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550元。�
砖瓦房补偿400元。�
平(草)房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补偿50—100元。�
猪鸡舍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补偿25—30元。�
菜窖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每户6000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条例》和《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偿。�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林木(杨柳榆槐)�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衰果期31年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
衰果期36年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1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5000-1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1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每公里补偿10-1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5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2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众生产和生活,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6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征地及动迁不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用,用于因工程设计变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抗拒的地震灾害不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三、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用,不得超支。
丹东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415-2386633,公司邮箱cccpk877844195@qq.com,该公司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
丹东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09-12-08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710-3号。
丹东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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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电视台与丹东有线电视台合并
1994年12月1日,位于振兴区山上街111号的丹东有线电视中心大楼落成并举行庆典仪式。丹东有线电视中心大楼共11层,建筑面积为9180平方米。大楼落成后,丹东电视台和丹东有线电视台合并为丹东电视台,节目采录、制作和播出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开始三个频道的自办节目采录和制作,由于各项功能得到改善,技术设备不断完善,电视台节目质量明显提高。
BETACAM一体化摄像设备替代3/4系列摄录分体设备
一、网站建设成本构成
1, 域名费用
域名是网站的灵魂,一个简洁、易记的域名对企业品牌形象非常重要。丹东,域名(如.com、.cn)的价格大约50元至100元,年续费费用也此范围内。
2, 网站空间费用
网站空间是存储网站文件和数据的地方。丹东,虚拟主机(VPS)的价格大约100元至500元/年,云主机价格则高,1000元至5000元/年。
3, 网站设计费用
网站设计页面布局、色彩搭配、字体选择。丹东,专业网站设计公司或设计师的收费标准1000元至5000元/页,大型企业或高端品牌网站的设计费用高。
4, 网站开发费用
网站开发前端开发、后端开发、数据库设计。丹东,网站开发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大型企业或定制化需求较高的网站开发费用高。
5, 网站优化费用
网站优化搜索引擎优化(SEO)、关键词优化、内容优化。丹东,网站优化费用1000元至5000元/月,具体费用根据优化效果和关键词竞争程度。
二、丹东品牌网站建设成本
成本构成,我们大致估算丹东品牌网站建设的费用如下
1, 域名费用50元至100元/年
2, 网站空间费用100元至500元/年
3, 网站设计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
4, 网站开发费用1000元至5000元/页
5, 网站优化费用1000元至5000元/月
丹东品牌网站建设的总成本大约5000元至30000元,具体费用根据企业规模、需求、服务商。
三、如何降低网站建设成本
1, 知道需求,合理规划
网站建设前,企业应知道自身需求,合理规划网站功能、页面数量,避免盲目追求高端配置,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2, 选择合适的服务商
丹东,有许多专业网站建设公司和服务商,企业应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商,避免高价低质的陷阱。
3, 自主开发,降低人力成本
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选择自主开发网站,降低人力成本。
4, 注意网站优化,提高投资回报率
网站建设完成后,企业应注意网站优化,提高网站搜索引擎中的排名,从而吸引多潜客户,提高投资回报率。
丹东品牌网站建设成本并非高不攀,企业只需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服务商,即预算范围内打造出高效的网络名片。互联网时代,拥有一个优质的品牌网站,再将为企业带来无尽的商机。
、征地动迁补偿原则�
1�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2�知道责任,强化管理。省交通厅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林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
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铁路、军事、林地)的预审、报批、征地、占补平衡造地、施工期间服务、补充扩大征地、办理土地用证以及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本方案所定标准,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4�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地方协调项工作。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动迁投资范围内细化补偿标准,合理调剂用资金。�
5�凡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减免。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电信、铁路、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构造物的动迁,按成本价给予适当补偿。�
6�因工程扩大征地以及动迁增加的费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的不预见费中列支。增加的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核定。�
7�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众上访责任。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现象。�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征地、动迁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
二、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及征地工作程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统筹调剂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再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特殊外,省国土资源厅媒体向社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所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用进行监督。�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550元。�
砖瓦房补偿400元。�
平(草)房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补偿50—100元。�
猪鸡舍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补偿25—30元。�
菜窖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每户6000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条例》和《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偿。�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林木(杨柳榆槐)�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衰果期31年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
衰果期36年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衰果期26年平均每株补偿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1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5000-1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1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每公里补偿10-1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5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2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众生产和生活,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6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征地及动迁不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用,用于因工程设计变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抗拒的地震灾害不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三、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用,不得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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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电视台与丹东有线电视台合并
1994年12月1日,位于振兴区山上街111号的丹东有线电视中心大楼落成并举行庆典仪式。丹东有线电视中心大楼共11层,建筑面积为9180平方米。大楼落成后,丹东电视台和丹东有线电视台合并为丹东电视台,节目采录、制作和播出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开始三个频道的自办节目采录和制作,由于各项功能得到改善,技术设备不断完善,电视台节目质量明显提高。
BETACAM一体化摄像设备替代3/4系列摄录分体设备